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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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辦事細則
第 二 章 職掌
( 91年04月10日)
第 5 條
構造與地震地質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活動斷層分布及特性之調查研究。
二、活動斷層圖之編製及更新事項。
三、地震地質之調查研究。
四、變動地形分布及特性之調查研究。
五、地質構造之調查研究。
六、活動斷層及地震之地質災害調查研究。
七、斷層活動之前兆研究。
八、變動地形與活動斷層之測量及其他相關測量事項。
九、變動地形與活動斷層之觀測及監測。
十、國內外活動斷層與地震地質之資料收集及資料庫建置。
十一、國內外活動斷層及地震地質之技術交流事項。
十二、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