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 五 章 附則
( 89年04月17日)
第 22 條
本會設委員會議,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均應出席,除主任秘書應列席外,並得通知其他有關人員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