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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 二 章 職掌 ( 92年03月26日)
第 13 條
工程技術及設施運轉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工程管理之規劃及執行。
二、系統工程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應用。
三、機械工程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應用。
四、核能組件之設計、分析、製作、加工與耐震驗證等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應用。
五、核子設施除役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應用。
六、本所核子反應器及公用設施之運轉、維護與核子事故應變計畫之規劃及執行。
七、其他有關工程技術及設施運轉技術研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