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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 二 章 職掌 ( 92年03月26日)
第 7 條
核子燃料及材料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核燃料及材料運轉實績評估與檢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二、用過核燃料及其貯存與處置容器之材料特性及環境影響研究。
三、環境保育相關材料特性與製程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四、輻射對材料特性影響與應用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五、非破壞性檢測與破壞性檢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六、核燃料設計、製造、熱室與池邊檢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七、其他有關核燃料、材料與環境保育相關材料之研究及技術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