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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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 二 章 職掌
( 88年11月03日)
第 14 條
政風室設二科辦事,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政風法令之擬訂、宣導,公務機密及機關安全維護等事項。
二、第二科:員工貪瀆不法之發掘,檢舉案件之處理,政風興革建議及政風考核、獎懲建議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