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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 二 章 職掌 ( 88年11月03日)
第 3 條
本局局長綜理局務,副局長襄理局務,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標準、度量衡、檢驗政策及法規之研擬事項。
二、國家標準之研究、制定、修訂、轉訂、確認、廢止、實施及推行事項。
三、度量衡標準之劃一、建立、維持、供應、研究、實驗等之監督、實施及管理事項。
四、度量衡器之型式認證、檢定、檢查及校正等實施事項。
五、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農工礦產品之檢驗及技術服務事項。
六、品質保證制度之推行、審核及管理事項。
七、標準、度量衡、檢驗與品質保證等國際合作及資料之蒐集、供應事項。
八、認證體系與產品標誌之建立、推行及管理事項。
九、其他有關標準、度量衡、檢驗及品質保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