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第 三 章 人事管理 ( 95年06月12日)
第 23 條
年終考績(成)由人事室查填各員考績(成)表,送單位主管依據平時考核績效評分後,彙送考績委員會處理,俟依法核定後,並由人事室分別通知被考績(成)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