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 四 章 文書處理及公文稽查 ( 89年06月07日)
第 22 條
本分局處理公文人員應遵照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之規定辦理各項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