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 六 章 庶務管理 ( 89年06月07日)
第 47 條
本分局駕駛、技工、工友之選用、退職、解僱(開除)、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均由秘書室辦理,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