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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辦事細則  ( 100年02月08日)
第 4 條
本分局設下列課、室:
一、電資產品課。
二、機械產品課。
三、化工產品課。
四、計量課。
五、報驗發證課。
六、市場監督課。
七、秘書室。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會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