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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第 二 章 職掌 ( 96年02月07日)
第 7 條
第三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化工產品檢驗、工廠及產品檢查等工作之執行及審核事項。
二、化工產品之委託試驗事項。
三、化工產品之品質保證及環境管理之執行及審查事項。
四、化工類產品正字標記品管評鑑及產品檢驗等工作相關事項。
五、化工產品資料之蒐集、整理、統計、分析及建議事項。
六、化工產品檢(試)驗法規、程序、標準及方法之研究改進與保管事項。
七、化工產品檢(試)驗儀器、用具之籌劃、添置、維護與保管事項。
八、化工產品內銷工廠之管理事項。
九、化工產品內銷市場之清查、內銷產品違規調查處理事項。
十、本課主管業務之疑義、免驗查詢等事項。
十一、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等事項。
十二、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