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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   第 二 章 職掌 ( 89年06月07日)
第 5 條
第一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電機、電子類產品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
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電機、電子類產品之檢驗及技術服務事項。
三、檢驗(試驗)儀器之籌劃與管理維護等事項。
四、電機、電子類產品之委託試驗及特約檢驗執行事項。
五、配合總局執行電機、電子類產品檢驗與品質保證等國際合作有關業務。
六、配合總局執行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環境管理系統暨國際合作業務。
七、本分局電磁相容檢驗之綜合業務。
八、本分局產品安全標誌之綜合業務。
九、電機、電子類產品驗證標誌之推行事項。
十、電機、電子類產品正字標記品管評鑑及產品檢驗等工作相關事項。
十一、本課主管業務之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及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與建議事項。
十二、本分局國內產銷商品檢驗綜合事項之執行。
十三、本課主管業務之疑義、免驗查詢等事項。
十四、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事項。
十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