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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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
( 99年03月29日)
第 5 條
水文技術組職掌如下:
一、地面水、地下水觀測與近海水文計畫之研擬及督導。
二、地面水、地下水與近海水文站網之建置及維護。
三、地面水、地下水與近海水文資訊之收集、分析、利用及相關法令之訂定。
四、水文研究分析及審查。
五、地下水保育管理制度之研擬、規劃、推動及督導。
六、深層海水資源開發技術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