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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  ( 92年11月12日)
第 7 條
資產課職掌如下:
一、關於水利工程用地調查、徵收、價購等計畫之擬定與執行事項。
二、關於公有土地撥用計畫之擬定與執行事項。
三、關於水利用地地籍清查、管理及河川浮覆地處理。
四、關於河川私有地處理及水地重劃業務配合執行。
五、關於都市及非都市土地使用計畫變更等事項。
六、關於資訊作業規劃管理與研訂及資訊系統設備建置維護事項。
七、關於資訊網路安全維護管理及資訊業務彙辦作業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