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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  ( 92年11月12日)
第 9 條
人事室職掌如下:
一、關於組織編制及員額配置事項。
二、關於職務設置、歸系及異動管理事項。
三、關於職員派免遷調、銓敘及請任(免)事項。
四、關於考試分發之核簽擬辦事項。
五、關於分層負責之彙辦事項。
六、關於動員及緩召案件之擬辦及陳報事項。
七、關於人才儲備及人力規劃之擬辦事項。
八、關於職員考核獎懲及考績事項。
九、關於職員差勤之管理事項。
十、關於職員訓練、進修及出國事項。
十一、關於員工文康活動之辦理事項。
十二、關於職員待遇、福利及各項補助事項。
十三、關於職員退休、資遣、保險及撫卹事項。
十四、關於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及保管事項。
十五、其他人事管理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