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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 104年11月19日)
第 6 條
工務課職掌如下:
一、工程、工程財物與勞務採購之公告招標及資格標開標事項。
二、工程、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底價陳核事項。
三、底價審議小組作業事項。
四、工程、工程財物與勞務採購契約書之訂定及履約保證金繳納事項。
五、工程施工補充說明書一般規定之訂定及審查事項。
六、工程、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履約爭議處理協助事項。
七、工程督導事項。
八、工程、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驗收事項。
九、政府採購法與工務行政宣導及教育訓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