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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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辦事細則
( 93年03月10日)
第 4 條
灌排規劃課職掌如下:
一、中央管排水及地方重大區域排水改善規劃事項。
二、區域排水改善技術研究發展計畫事項。
三、區域排水洪峰水位觀測分析事項。
四、全國區域排水普查事項。
五、灌溉試驗及相關器材檢定測試事項。
六、省水灌溉推廣及節流設備研究事項。
七、全國重大灌溉計畫之調查規劃設計事項。
八、灌溉排水議題研究事項。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