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 93年06月30日)
第 6 條
工務課職掌如下:
一、年度工程計畫之施工執行。
二、工程招標(含各課室、管理中心有關工程之招標案審查及招標)。
三、工程契約。
四、工程施工執行(工務行政管理)。
五、工程災害處理。
六、施工規範及補充說明書審查。
七、工程材料及機具儀器之採購管理維護等各項業務。
八、研究發展(工程施工部分)。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