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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  ( 95年03月22日)
第 3 條
本局局長綜理局務,副局長襄理局務,並設下列各組、室:
一、綜合企劃組。
二、石油及瓦斯組。
三、電力組。
四、能源技術組。
五、法務室。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會計室。
九、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