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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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
( 95年03月22日)
第 8 條
法務室職掌如下:
一、年度立法計畫之研擬事項。
二、法規案件修訂之審議事項。
三、法規動態之登記、統計及管考事項。
四、法令之闡釋、訴願答辯及國家賠償事件之審議事項。
五、業務行政涉及法令、契約之審議事項。
六、法規資料之蒐集、建立及研究事項。
七、法規之整理及彙編事項。
八、其他有關法務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