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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  ( 112年09月26日)
第 5 條
監測技術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國環境輻射自動監測計畫之規劃、協調、聯繫及執行。
二、環境輻射監測系統之規劃應用及管理維護。
三、本中心專業實驗室之認證、評鑑及管理。
四、熱發光劑量計環境監測之建置規劃、管理及能力試驗。
五、環境輻射監測技術之研究發展。
六、其他有關輻射監測技術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