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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16日)
第 7 條
品管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工程施工品質之檢驗及品質保證之管考。
二、工程之督導及查核。
三、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及生態檢核之執行。
四、施工階段環保及公害糾紛之協同處理。
五、工程品質管理、職業安全及環境保護之教育訓練。
六、工程品質檢驗技術之研究。
七、工程品質管理相關規範之訂修。
八、其他有關工程品管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