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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16日)
第 8 條
工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年度工程施工計畫之編擬及管考。
二、工程採購之招標、訂約及驗收。
三、工程保險、保固及一般工務行政之處理。
四、水資源開發工程之監造。
五、工程施工技術及工務行政之教育訓練。
六、工程施工技術之研究。
七、其他有關工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