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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16日)
第 9 條
水文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水文之觀測及資料管理。
二、水文分析系統之規劃、建置、管理及維護。
三、資訊系統、資訊安全與資訊設備之規劃、建置、管理及維護。
四、其他有關水文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