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分署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16日)
第 6 條
規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中長程及年度業務計畫之彙整。
二、河川治理、區域排水改善與禦潮工程之調查規劃及治理計畫之擬訂與檢討。
三、水道治理計畫線與用地範圍線之劃定及調整變更。
四、各項水文與地下水觀測站之維護、管理、資料蒐集、統計分析及成果報告編撰。
五、防汛與洪水預報資料之蒐集、統計及陳轉。
六、其他有關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