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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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16日)
第 6 條
行政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五、外賓接待及學員膳宿管理。
六、不屬其他科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