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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 二 章 地下礦場 第 二 節 通風 ( 110年06月11日)
第 88 條
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每日應檢查主扇風機、補助扇風機及局部扇風機之運轉狀況;主扇風機及補助扇風機並應檢查其風壓。

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每月應測定坑內工作面之溫度及濕度二次以上。

礦場安全管理人員為前二項之檢查及測定時,如發現有異狀,應即採取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