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土石採取法
第 二 章 土石採取之許可 第 二 節 申請書圖件
( 112年12月27日)
第 12 條
申請區域圖之位置界限、面積及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之深度,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測量方式測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