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採取土石免申辦土石採取許可管理辦法
( 112年12月06日)
第 11 條
依第六條公告之專土專用區域內,其他公共工程主辦機關需要採取土石時,應洽請原核定之採取人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