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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藥庫設置期限及設置標準  ( 105年03月31日)
第 4 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中央主管機關審核火藥庫設置或變更申請案件之會勘時,得就設置或變更地點之治安、消防及其他相關事項,審核有無違反主管法令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