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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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登記規則
第 三 章 輸配電業
( 112年01月31日)
第 9 條
輸配電業申請核發或換發輸配電業執照,其應備書圖規定如下:
一、經營計畫書。
二、工程概要表。
三、證件:專任主任技術員應檢附電業主任技術員任用規則所定之資格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