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三 章 低壓電動機、電熱及其他電力工程 第 二 節 低壓電動機 第 十一 款 接地
( 110年03月17日)
第 163-5 條
電動機操作器之封閉箱體不分電壓,均應連接至設備接地導線。操作器封閉箱體應配置供設備接地導線終端連接之設施。但封閉箱體附裝於非接地之移動式用電器具者,得免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