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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三 章 低壓電動機、電熱及其他電力工程 第 五 節 低壓變壓器 ( 110年03月17日)
第 177-1 條
低壓變壓器之防護依下列辦理:
一、變壓器暴露於可能受到外力損害之場所時,應有防撞措施。
二、乾式變壓器應配備不可燃防潮性外殼或封閉箱體。
三、僅供變壓器封閉箱體內用電設備使用之低壓開關等,僅由合格人員可觸及者,該低壓開關等得裝置於變壓器封閉箱體內;其所有帶電組件應依第十五條之一規定予以防護。
四、變壓器裝置暴露之帶電組件,其運轉電壓應明顯標示於用電設備或結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