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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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三 章 低壓電動機、電熱及其他電力工程 第 六 節之一 定置型蓄電池
( 110年03月17日)
第 185-4 條
若供應原動機起動、點火或控制用之蓄電池,其額定電壓低於五十伏特者,導線得免裝設過電流保護裝置。但第一百八十七條之一規定導線之配線不適用於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