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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四 章 低壓配線方法及器材 第 五 節之一 金屬可撓導線管配線 ( 110年03月17日)
第 238-6 條
金屬可撓導線管及附屬配件之所有管口,應予整修或去除粗糙邊緣,使導線出入口平滑,不得有損傷導線被覆之虞。但其具螺紋之配件可以旋轉進入導線管內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