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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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四 章 低壓配線方法及器材 第 五 節之一 金屬可撓導線管配線
( 110年03月17日)
第 238-7 條
金屬可撓導線管以明管敷設時,於每一個出線盒、拉線盒、接線盒、導管盒、配電箱或導線管終端三○○公厘內,應以護管鐵固定,且每隔一‧五公尺以內,應以護管鐵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