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四 章 低壓配線方法及器材 第 五 節之一 金屬可撓導線管配線 ( 110年03月17日)
第 238-9 條
金屬可撓導線管與設備之連接,其接地應依第一章第八節規定辦理。

金屬可撓導線管應採用線徑一‧六公厘以上裸軟銅線或截面積二平方公厘以上裸軟絞線作為接地導線,且此添加之裸軟銅線或裸軟絞線應與金屬可撓導線管兩端有電氣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