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四 章 低壓配線方法及器材 第 九 節之一 扁平導體電纜配線
( 110年03月17日)
第 265-6 條
於任何地點不得有三條以上之扁平導體電纜交叉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