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四 章 低壓配線方法及器材 第 十 節 礦物絕緣金屬被覆電纜配線
( 110年03月17日)
第 268 條
MI電纜不得使用於下列情形或場所:
一、腐蝕處所。但有防腐蝕者,不在此限。
二、易受機械損傷之地下線路。但有防護機械損傷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