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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四 章 低壓配線方法及器材 第 十 節 礦物絕緣金屬被覆電纜配線 ( 110年03月17日)
第 269 條
MI電纜之導體應為實心銅質、鎳或鎳包銅者。

MI電纜之外層被覆為銅質者,應有供設備接地用足夠容量之路徑;為鋼質者,應另裝一條分離之設備接地導線。

MI電纜之外層被覆應為連續結構,提供機械性保護,並應有防濕氣進入及防水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