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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四 章 低壓配線方法及器材 第 十 節 礦物絕緣金屬被覆電纜配線 ( 110年03月17日)
第 271 條
MI電纜每間隔一‧八公尺以內,應以騎馬釘、護管鐵、護管帶、吊架或類似之配件固定。但電纜穿在管內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