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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五 章 特殊場所 第 三 節之七 發動機燃料分送設施 ( 110年03月17日)
第 318-87 條
發動機燃料分送設施所在場所內,每一進入或穿過燃料分送裝置及遠方幫浦系統設備之電力回路,應有明顯標識,且可輕易觸及之操作開關或其他經設計者確認之緊急控制設施,可同時自電源端隔離此電路之所有導線,包含被接地導線;其操作開關不得使用以連桿連結多個單極斷路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