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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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五 章 特殊場所 第 三 節之七 發動機燃料分送設施
( 110年03月17日)
第 318-88 條
發動機燃料分送設施所在場所內每具燃料分送裝置應配置維修與保養期間可切離所有電力、通信、數據、視訊迴路及維修與保養期間外接電源等外部電源之設施。
前項切離設施能閉鎖於開路位置者,得裝設於燃料分送裝置處外部或鄰近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