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六 章 特殊設備及設施 第 六 節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第 五 款 接地
( 110年03月17日)
第 396-42 條
太陽光電系統電壓超過五○伏二線式系統之其中一條導線,及雙極系統之中間抽頭導線,應直接被接地,或採其他方法使達到等效之系統保護,且採用經設計者確認適用於該用途之設備。但符合前條規定之系統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