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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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六 章 特殊設備及設施 第 六 節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第 五 款 接地
( 110年03月17日)
第 396-43 條
直流電路之接地連接,應設置在太陽光電輸出電路之任一單點上。該接地連接點,應儘量靠近太陽光電電源,使系統於雷擊產生突波電壓時,能受到更好之保護。
具有第三百九十六條之二十四所述接地故障保護裝置之系統,得由接地故障保護裝置內建必要之被接地導線對地搭接,該裝置之外部不得再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