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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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六 章 特殊設備及設施 第 六 節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第 八 款 儲能蓄電池組
( 110年03月17日)
第 396-61 條
太陽光電電源電路具備下列規定條件者,應視為符合第三百九十六條之七十三規定:
一、太陽光電電源電路須與互連電池模組之電壓額定及充電電流要求匹配。
二、最大充電電流乘以一小時所得之值,小於以安培-小時為單位之額定電池模組容量之百分之三,或廠家建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