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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二 章 電燈及家庭用電器具 第 二 節 可撓軟線及可撓電纜 ( 110年03月17日)
第 99-4 條
隔離接地插座額定與型式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隔離接地導線連接之插座,用於降低電氣雜訊干擾者,應具有橘色三角標識,標示於插座面板。
二、隔離接地插座裝設於非金屬線盒應使用非金屬面板。但該線盒內含可使面板有效接地之特性或配件者,得採用金屬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