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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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四 章 架空線路相關間隔 第 八 節 工作空間
( 106年10月24日)
第 135 條
工作空間不得受到垂直或橫向導線妨礙,該等導線應位於支持物爬登側之反向側。
前項導線位於支持物爬登側時,其距橫擔之寬度至少與相關最高電壓導線要求之爬登空間寬度相同。裝在適當導線管內之垂直導線,得附掛在支持物爬登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