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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七 章 架空線路機械強度 第 四 節 支線及斜撐 ( 106年10月24日)
第 199 條
支線強度九百公斤重或二千磅重以上者,其小半徑折彎處應予絞合並使用適當套輪或其他配件予以保護。支線設計強度四千五百公斤重或一萬磅重以上者,環繞在杉木或其他軟質桿上時,其纏繞部位應以適當支線墊片保護之。

若支線有從墊片滑落之可能,應使用填隙片、支線鉤或其他適當方法以避免此種作用發生。但輔助支線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