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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十三 章 直埋電纜 第 三 節 直埋供電電纜之埋設 ( 106年10月24日)
第 264 條
直埋電纜時,其挖埋作業規定如下:
一、土壤中含有石礫或其他堅硬材質時,在挖埋作業或回填,應以適當方法使石礫或堅硬材質不損壞直埋電纜。
二、直埋電纜之挖埋設備及挖埋作業之設計,應使電纜不因彎曲、側面壓力或過大之電纜張力而受損。

直埋電纜若以鑽掘埋設電纜系統,且埋設電纜範圍之土壤與地面荷重狀況,可能導致堅硬材質損害電纜時,電纜應有適當之保護。